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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出新規,TIKTOK在美出售受阻

就在TIKTOK在美交易即將達成之際,8月28日,中國商務部、科技部調整發布《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》(商務部 科技部公告2020年第38號,以下簡稱《目錄》)。

本次《目錄》調整先後徵求了相關部門、行業協會、業界學界和社會公眾意見,共涉及53項技術條目:一是刪除了4項禁止出口的技術條目;二是刪除5項限制出口的技術條目;三是新增23項限制出口的技術條目;四是對21項技術條目的控制要點和技術參數進行了修改。

中國出新規,TIKTOK在美出售受阻

在接受中國官方媒體新華社採訪時,長期跟蹤研究技術貿易法規的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教授崔凡表示,這兩項技術出口受限,可能會影響到眼下正在醞釀中的TikTok美國業務出售交易。他說,位元組跳動的國際業務能夠取得快速發展,依靠的是其國內強大的技術支撐,它源源不斷地向境外公司提供最新的核心演算法服務,就是一種典型的技術服務出口;如果它的國際業務要繼續順利運營,無論其新的所有者和運營者是誰,很可能都需要從中國境內向境外轉讓軟體代碼或其使用權,也可能需要從中國境內向境外提供技術服務。

據最新消息,TikTok的母公司位元組跳動昨晚(30日)透露,已關注到中國官方發布的禁止與限制出口技術公告,將嚴格遵守相關法規處理技術出口的業務。

根據上述《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》第18條和第21條,限制出口的包括:人工智慧交互界面技術(包括語音識別技術,麥克風陣列技術,語音喚醒技術,交互理解技術等),以及基於數據分析的個性化訊息推送服務技術。

此外,限制類技術出口必須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申請技術出口許可,獲得批准後才可對外進行實質性談判,簽訂技術出口合約。

美國總統特朗普本月初以「國家安全」為由,要求位元組跳動出售或剝離TikTok美國的業務;而微軟和甲骨文等美國企業都有意收購,買下TikTok在美國、加拿大、紐西蘭和澳洲的業務。

不過位元組跳動最新聲明顯示,如果該公司要出售TikTok美國業務,就必須獲得中國方面部門主管有關技術出口的許可。

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教授崔凡表示,根據規定,準備出口限制類技術的企業在對外進行實質性談判前,應報送省級商務主管部門進行申請;屬於國家秘密技術的,需提前辦理保密審查手續。

另外,只要可能導致技術從中國境內向境外轉移,都受到條例管轄。

崔凡指出:「新目錄生效時尚未完成交易的技術出口方,如果準備出口調整後目錄中的限制類技術,建議暫停磋商與貿易程序,履行好相關申請手續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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