芝加哥立法延長房東提高租金或不再續租的通知期。
芝加哥市議會周三通過了一項法令,該法令立即延長了房東提高租金或不再續租的通知期。
這條法令以35票對14票獲得通過。
以前,房東被要求在租房合同發生變化後,提前30天通知租戶。現在,房東必須為在同一套房子里租了6個月到3年的租戶更改租住條件前60天發出通知;對於居住在同一房子超過三年的租戶,必須在更改租住條件前120天發出通知。
Ward Ald. Sophia King 說「在這個問題上我們必須保持平衡,房東如果他們發現房客不是一個好房客,在第一年,第二年和第三年,他們仍然有能力收回他們的房子。因此,我認為這確實是對於每個人來說,這是一種非常公平,非常平衡的方法。老實說,我認為我們可以為我們的租戶做更多的事情。雖然有很多困難,但是我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開始。」
不過,全美公寓協會(National Apartment Association)下屬機構芝加哥公寓協會(Chicagoland Apartment Association)認為,該法令只會給房東和業主帶來更大的問題。該協會援引傳聞稱,「壞」租客在被告知不再續租後,將拒絕支付租金,而延長租期將給業主帶來更大的負擔。
芝加哥公寓協會應該用公共政策來勸阻所有的事情,「公平通知的意外後果將是更多的驅逐申請、更多的未付租金和更多的現場糾紛。」
一些在委員會,希望能出台一項法令來保護小房東。但是擔心通過這些保護措施會鼓勵一些居民不付房租,從而給小業主帶來經濟損失。「我知道政府是在試圖避免租房者面臨住房危機。但讓我擔心的是,如果租戶無法履行他們的義務,我們正在把負擔轉嫁給那些無力承擔更大負擔的人。」
Ward Ald. Leslie Hairston表示「在正常情況下,120天是不合理的,這項提議是冠狀病毒危機期間的一種妥協。在我們今天所處的情況下,很多人都沒有工作,沒有工作安全感,我認為我們應該給他們額外的時間讓他們拿到錢,這很重要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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